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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4/8/16 18:27:00

11月20日,年丽水市“保健”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上,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年“保健”市场乱象整治典型案例。快来看看吧!

发布会现场

一、丽水市康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

经查明,当事人销售的奔马牌红曲胶囊,核准保健功能仅为调节血脂。但是当事人自年以来通过视频和PPT推销时,故意宣传该胶囊具有降血糖、防中风、防治老年性痴呆、抗癌防癌等功效,欺骗、误导老年消费者购买。

另查明,当事人安排所谓的“医生”给老年消费者免费体检,以分析血脂报告、健康讲座等形式,故意诊断老年消费者血脂有问题,引起老年人的心理恐慌,诱导老年消费者购买食用该胶囊。当事人借免费体检、“医生”建议的名义,夸大、虚假宣传保健食品的治病功能,大肆进行推销,欺骗、误导老年消费者购买,属于虚假宣传行为

鉴于当事人主观故意明显,手段恶劣,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规定,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万元。

二、丽水市莲都区善博广告设计工作室虚假宣传案

经查明,自年6月起,当事人通过产品免费体验、签到送礼物等方式吸引大量老年消费者集聚,采用视频健康讲座、现场宣传、老年消费者试吃后“现身说法”等形式推销产品“精微多纤宝”,夸大、虚假宣传其销售的“精微多纤宝”对糖尿病、高血压、高血脂、高血糖等多种疾病具有预防和治疗的功效。

经查明,“精微多纤宝”产品其实就是普通食品,当事人夸大、虚假宣传其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效,欺骗、误导老年消费者购买,属于虚假宣传行为。

鉴于当事人主观故意明显,手段恶劣,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规定,对当事人处以罚款45万元。

三、丽水市莲都区运祥日用品商行虚假宣传案

经查明,年7月7日至11日,当事人以老年消费者为目标客户,以低价团购日用品为诱饵,每天吸引大量老年消费者到其店内,通过播放视频的形式,夸大、虚假宣传其销售的产品“精微多纤宝”对高血压、高血脂、心血管疾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具有控制、治疗作用,同时以优惠限额的方式,制造优惠名额紧缺的假象,欺骗、误导老年消费者购买该产品。

经查明,“精微多纤宝”产品其实就是普通食品,当事人却故意夸大、虚假宣传其销售的产品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效,欺骗、误导老年消费者购买,属于虚假宣传行为。

四、高岳菊、蓝晓珍、刘丽芳等三人虚假宣传案

经查明,自年2月以来,高岳菊、蓝晓珍、刘丽芳等三人先后注册成立生活美容店,借助连锁品牌的授权开展经营。三人为提升经营业绩,对其员工开展夸大、虚假宣传服务和产品功效的培训。

员工在向消费者提供美容服务过程中,按照培训内容,称其销售的内衣是“脂肪流通器”,能将腹部、背部不需要的脂肪转化到胸部;奥玛生机美容产品具有解决头痛失眠多梦、消除无菌炎症等作用。

经查明,上述内衣产品与市场上的普通内衣产品无任何区别,奥玛生机美容产品也只是普通化妆品,不具备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效。

当事人故意宣传具有治疗功能,属于虚假宣传行为,鉴于当事人主观故意明显,手段恶劣,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规定,对三名当事人各处以罚款50万元。

发布会现场

五、刘丽霞虚假宣传和无照经营案

经查明,自年9月起,当事人刘丽霞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的情况下,在庆元县城郊一民宅内开办工作室,通过口头宣传、聚众播放视频等形式,长期向患有各种慢性病、失眠甚至癌症患者宣传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可以有效预防和治疗疾病,甚至还对部分消费者医院就诊即可痊愈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购买。

当事人夸大、虚假宣传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效,销售金额巨大,主观故意明显,社会影响恶劣,庆元县市场监管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相关规定,对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行为处以顶格罚款万元,对当事人未取得相关证照从事食品经营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4.13万元,罚款1万元,合计罚没.13万元。

六、缙云县祝文保健食品超市虚假宣传案

经查明,年5月31日,当事人在邀请老年顾客过端午和外出旅游时,安排所谓的“健康讲师”在用餐前进行产品介绍,宣称其销售的银杏叶口服液可以预防心脑血管疾病,空气疗养机具有改善高血压、治疗慢性疾病等作用。

另查明,年4—11月,当事人先后5次组织老年消费者参加“会销”活动,通过讲师上课、播放视频、邀请消费者上台分享治疗效果等形式,宣传其销售的光氧能量系统床垫等产品具有通血管、降血糖、降血压、遏制癌细胞、治疗脂肪瘤等功能。

经查明,银杏叶口服液只是普通食品,空气疗养机只是普通机器、光氧能量系统床垫更是胡编乱造。当事人通过所谓的销售会、免费旅游等形式,宣称其销售的产品对疾病具有治疗功能,欺骗、误导老年消费者购买,甚至事先收集参会老年人的病史、症状等信息,有针对性地进行虚假宣传。

当事人的以上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,鉴于当事人主观故意明显,手段恶劣,缙云县市场监管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规定,对当事人处以罚款80万元。

七、胡锋虚假宣传和无照经营案

经查明,自年7月起,当事人招聘社会人员充当讲师,组成10余人的营销团队,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,通过向杭州等地的旅游公司支付费用的方式,将来龙泉旅游的老年游客“买断”,向他们推销灵芝孢子粉产品,故意宣称其产品具有增强肾功能、降低尿酸、辅助抑制肿瘤、改善血糖血脂血压等作用,对老年痴呆、糖尿病、癌症等疾病具有治疗功效。

经查明,当事人销售的灵芝孢子粉为保健食品,核准的保健功能仅为“增强免疫力”。当事人夸大、虚假宣传灵芝孢子粉的功效,欺骗、误导老年消费者购买,属于虚假宣传行为。

鉴于当事人主观故意明显,手段恶劣,龙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相关规定,对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行为处以罚款23万元,对当事人未取得相关证照从事食品经营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,合计罚款25万元。

八、遂昌磊健日用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

经查明,自年4月起,当事人通过赠送大米、羊奶等小礼品,吸引老年消费者到其经营场所集聚,每天通过网页投屏、老师讲课等形式宣传其销售的“红景天胶囊”产品具有“抗炎镇痛、抗肿瘤、治疗肝癌、治疗哮喘,气管炎”等作用,欺骗、误导老年消费者购买。

经查明,“红景天胶囊”保健食品仅具有抗疲劳作用,不具备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效,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。遂昌县市场监管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相关规定,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万元。

九、陆军销售不合格床上用品案

经查明,年3月28日至4月2日,当事人以免费礼品为诱饵,吸引多名老年消费者到其租用的某酒店二楼,通过现场讲课的形式向老年消费者推销健康护颈枕、薰衣草花香助眠被等床上用品,故意夸大、虚假宣传其具有治疗作用。

经质量检测,上述床上用品属于伪劣商品,根本不具备宣传的治疗功能。

鉴于当事人故意购进不合格床上用品,假冒真品进行高价销售的行为,且销售金额较大,已涉嫌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等相关规定,青田县市场监管局将当事人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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