庞安安:“骂死保安”,舆论别再火上浇油
说起事发时的情况,曹菲称:"发生几句争执,然后他就摔倒了。"而关于发生纠纷的原因,曹菲表示当时自己的车子在门口,“我让他抬抬杆,让我进去调个头,后来他不愿意,而且当时他口气也很恶劣。” 我注意到,这则的首发媒体使用的标题是《安徽省教育厅女干部骂保安是“看门狗”,六旬保安气绝身亡》,而一些站在转载时,却修改成了《安徽女干部骂六旬保安“看门狗”将其活活气死》。无疑,后者更“惊悚”、更能招徕眼球,也更能激发某种情绪,但显然是不严谨的,不仅有标题*之嫌,甚至涉嫌侵权。 上一片议论,有的友发言说:“那个女干部真是能干哈,空口白牙的就能活活把人骂死,那早些年抗日,都不用部队了,直接派她出马,就活活骂死那些日本人哈!”一时之间,“骂死保安”一词顿时成为热门词语。 一场普通的民事纠纷,因为被扣上了“女干部骂死保安”的帽子,结果被讨论得沸沸扬扬,甚至被一些媒体和人上升到干群矛盾上了。仔细看来,女司机只是作为一个司机的身份和保安发生争吵,而没有动用职务权力干预此事,民事纠纷又从哪里和干部身份扯上了呢? 当然,此次辱骂保安事件是女干部做的不对,她首先不能强行逆行进入小区,其次在不被阻止后,不能用极其难听的言语辱骂保安人员,因为俗话说:“事无大小之分,人无尊贵之别”,用难听的言语辱骂劳动人民是及其错误的行为。当然,63岁的保安赵宗伟被骂后死亡有其突然性,但是不能就论调为是领导干部仗势欺人,依仗着自己领导干部的身份就辱骂保安,后面也解释了,是自己情绪过于激动后才说出如此难听的言语。 依法治国不仅是一句口号,而是体现在诸多具体的事情和细节上。遇到事情,不管是当事人还是旁观者,都要多从法律的角度考虑问题,而不是情绪化甚至预设立场。理性、冷静的舆论氛围,也是推动法治化进程所不可或缺的。 作者:庞安安
:魏霭琼)